取缔市场的法条有哪些-毛银曦律师|法行宝
2025-12-03 公司事务

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关于取缔市场的规定主要依据市场性质、违法行为类型及管理主体不同,分不同法律层级和领域进行规范。具体如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该条例第43条规定,对未经设立登记从事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关闭停业,并予以公告。此条款针对未依法登记的市场主体,赋予登记机关“责令关闭停业”的取缔权,属于行政处罚措施。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
    该办法第6条明确,经营者未依法取得许可从事经营活动的,由法律、法规规定的部门查处;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由登记机关查处。第13条进一步规定,对拒不停止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可依法没收违法所得、查封经营场所,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责令关闭。此条款针对无证无照经营的市场,赋予执法部门“责令关闭”的取缔权。

  3.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该法第122条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此条款针对食品经营市场,通过“吊销许可证”实现取缔效果。

  4.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该法第115条规定,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销售药品的,责令关闭,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15倍以上30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不足10万元的,按10万元计算。此条款针对药品经营市场,直接赋予监管部门“责令关闭”的取缔权。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该法第54条规定,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按照国家规定需要由公安机关许可的行业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取得公安机关许可的经营者,违反国家有关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可以吊销许可证。此条款针对需公安机关许可的特殊行业市场,通过“吊销许可证”实现取缔。

补充说明:

  • 取缔市场的法律手段通常与行政处罚(如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结合使用,且需遵循“过罚相当”原则,即处罚力度与违法行为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相适应。
  • 若市场因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如消防、环保不达标)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如欺诈、传销),相关部门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通过“责令停产停业”“查封场所”等措施实现取缔效果。

建议:若您遇到市场被取缔的具体问题(如自身经营的市场被责令关闭),可进一步说明市场类型、取缔主体及具体行为,我将结合法律条文和实务经验,为您分析取缔行为的合法性及维权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