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理赔的钱原则上归女儿个人所有,不属于其父母,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但女儿离婚后配偶不再是继承人,此时若女儿有子女则子女和父母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若女儿无子女则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以下是详细解释:
- 理赔款的归属:女儿离婚后出车祸,保险公司理赔的钱是对女儿因车祸遭受损失的补偿,属于女儿的个人财产。这笔钱不是女儿的遗产(除非女儿因车祸死亡),在女儿生存的情况下,理赔款直接支付给女儿本人,由女儿自由支配,其父母无权直接取得该理赔款。
- 继承相关情况:
- 若女儿因车祸死亡:此时理赔款(如果属于遗产范畴,比如死亡赔偿金等在特定情况下可参照遗产处理)或女儿的其他遗产,将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由于女儿已经离婚,其配偶不再是法定继承人。所以如果女儿有子女,那么子女和父母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应均等分配遗产;如果女儿没有子女,则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由父母继承女儿的遗产。
- 若女儿未因车祸死亡:不存在继承问题,理赔款归女儿个人,她可以自行决定如何使用,包括是否给父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