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终结后被执行人会被法院列入失信人吗-畅军峰律师|法行宝
2025-12-02 行政纠纷

法院终结执行后,被执行人是否会被列入失信人名单,并非一概而论,而是取决于其是否满足被纳入或继续保留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具体条件。以下从不同情况进行分析:

  1. 一般情况下,终结执行后会撤销失信名单信息

    • 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当被执行人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 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 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 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 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 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 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 实例说明:例如,在甲与乙的借款纠纷案中,若乙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并经过多次查询仍无财产线索,同时甲也未提供新的财产线索,则乙的失信信息将被删除,不再被视为失信人。
  2. 特殊情况下,终结执行后仍可能重新纳入失信人名单

    • 法律依据: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被执行人具有该规定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如存在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等严重违反诚信的行为),人民法院可以重新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实例说明:假设在终结执行后,发现被执行人存在隐匿、转移财产以规避执行的行为,或者违反限制消费令进行高消费等,那么即使执行案件已经终结,被执行人仍可能被重新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

总结与建议:

  • 法院终结执行后,被执行人是否仍为失信人,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判断。
  • 如果被执行人已经履行了义务或者符合删除失信信息的条件,其失信信息将被删除,不再被视为失信人。
  • 如果在终结执行后,发现被执行人存在其他严重违反诚信的行为,仍可能被重新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因此,被执行人在面对执行程序时,应积极配合执行工作,主动履行义务,避免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果对执行程序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疑问,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