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立案追讨欠款,起诉人需准备以下核心证据,以证明借贷关系存在且对方未履行还款义务:
证明借贷关系成立的证据
- 书面合同:如借条、借款协议、欠条等,需明确双方身份、借款金额、利息、还款期限等关键条款。若为电子合同,需保留原始载体(如手机、电脑)及完整聊天记录。
- 转账记录:银行流水、微信/支付宝转账凭证等,需显示收款方姓名、账号及转账用途(如备注“借款”)。若为现金交付,需补充证人证言或其他辅助证据。
- 口头约定证据:若未签订书面合同,需通过录音、录像、短信、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合意(如对方承认借款的表述)。
证明对方未履行还款义务的证据
- 催款记录:向对方催款的通话录音、短信、微信聊天记录、律师函等,证明你曾主张权利且对方未还款。
- 还款承诺:对方出具的还款计划书、承诺书等,证明其认可债务但未履行。
- 证人证言:知晓借贷事实的第三方(如共同朋友、亲属)出庭作证,证明借款及未还款情况。
其他辅助证据(根据案件情况补充)
- 对方身份信息: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企业工商登记信息等,确保被告主体明确。
- 财产线索:如对方房产、车辆、银行账户等信息,便于后续执行(非立案必需,但可提前准备)。
- 利息计算依据:若主张利息,需提供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如LPR)的依据。
注意事项:
- 证据需真实、合法,伪造证据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 证据需形成完整链条,单独一项证据可能不足以证明事实(如仅有转账记录无法证明借贷关系,需结合其他证据)。
- 若证据不足,法院可能不予立案或驳回诉讼请求,建议提前梳理证据清单,必要时委托律师协助。
如有具体案件细节或证据准备问题,可直接向我咨询,我会结合你的情况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