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霸凌(网络欺凌)是指通过电子通讯手段,如社交媒体、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在线论坛等,对他人进行反复的、恶意的、具有攻击性的行为,导致受害者遭受心理或情感上的伤害。 具体而言,网络霸凌的表现形式和认定标准如下:
表现形式
- 言语攻击:通过辱骂、嘲讽、恶意评论等方式,对受害者进行言语上的侮辱和伤害。例如,在社交媒体上发布针对受害者的侮辱性言论,或在群聊中恶意调侃受害者。
- 散布谣言:故意编造并传播关于受害者的不实信息,损害其名誉和形象。例如,在网络上散布关于受害者的虚假绯闻或负面评价,导致其受到他人的误解和排斥。
- 隐私侵犯:未经允许公开或传播受害者的私人信息,如照片、视频、联系方式等,侵犯其隐私权。例如,将受害者的私密照片或视频上传到网络,导致其受到不必要的关注和骚扰。
- 孤立排斥:通过组织网络群体对受害者进行孤立和排斥,使其在网络社交中陷入困境。例如,在社交媒体上发起对受害者的抵制活动,或在其所在的群聊中将其踢出。
- 恶意骚扰:通过反复发送恶意信息、电话或邮件等方式,对受害者进行持续的骚扰和干扰。例如,不断向受害者发送威胁或恐吓信息,或在其工作或学习时间进行无休止的电话骚扰。
认定标准
- 主观恶意:行为人具有故意对受害者进行伤害的主观意图,而非出于无意或误解。
- 反复性:行为不是一次性的,而是反复发生的,对受害者造成持续的心理或情感压力。
- 攻击性:行为具有明显的攻击性,旨在损害受害者的名誉、隐私或心理健康。
- 损害后果:行为导致受害者遭受了实际的心理或情感伤害,如焦虑、抑郁、自卑等,甚至可能引发更严重的后果,如自杀倾向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