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主要规定了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主体和缴费基数。具体来说:
- 缴费主体:该条规定明确了用人单位和个人为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主体,其中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而职工则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 缴费基数:对于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该条也规定了他们的缴费基数,即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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