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第一部《工会法》颁布于195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是为保障工会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确定工会的权利与义务,发挥工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的作用而制定的法律。该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50年6月29日通过,并自通过之日起施行。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关于工会的法律,对于维护职工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