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还有效吗-袁韶浦律师|法行宝
2025-11-18 经济纠纷

您好,关于您询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是否仍然有效的问题,我可以明确地告诉您,该条例目前仍然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是规范我国土地、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合理调节土地增值收益,维护国家权益的重要行政法规。它自199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并在2011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进行了修订,主要涉及条款表述的调整,如将“征用”修改为“征收”,但并未影响其整体效力和核心内容。

该条例详细规定了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计税依据、扣除项目、税率、税收减免、评估征收、纳税申报与缴纳以及征收管理等方面的内容。其中,纳税义务人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计税依据则是按照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条例规定的税率计算征收;税率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根据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的比例不同,税率也有所不同。

此外,该条例还规定了税收减免的情形,如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以及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收、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同时,对于纳税申报与缴纳也有明确的规定,要求纳税人应当自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税务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土地增值税。

作为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具有法律效力,各地区的土地增值费征收办法与之相抵触的,应停止执行。它对于规范我国土地、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促进市场健康稳定发展,调节收入分配,以及为国家财政提供稳定收入来源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您可以放心,该条例目前仍然有效,并继续发挥着其应有的作用。如果您还有其他关于土地增值税的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咨询,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