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对外劳务经营资格收取中介费之后将中介费用于他处,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或诈骗罪。具体分析如下:
一. 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中,“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属于非法经营行为之一。
- 具体分析:对外劳务经营属于需要特别许可的业务,若无相关资格而擅自经营,并收取中介费,即属于未经许可经营限制买卖的物品或服务,扰乱了市场秩序,若情节严重,则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
二. 可能构成诈骗罪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具体分析:若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自己具有对外劳务经营资格,骗取他人中介费,并将中介费用于他处而非提供相应的服务,则属于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若数额较大,则可能构成诈骗罪。
我建议,具体罪名的判定还需结合案件的具体事实、证据以及法律规定进行综合判断。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