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易主以前欠的费仍然需要交纳。以下是具体的分析:
合同关系不变:
- 物业易主并不改变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合同关系。原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业主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物业费。
- 即使物业公司发生变更,新物业公司通常会承接原物业公司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收取欠缴的物业费。
法律依据:
-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也明确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欠费后果:
- 如果业主拒绝支付欠缴的物业费,物业公司有权采取多种合法手段进行催缴,包括但不限于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
- 欠费还可能影响业主的信用记录,对其未来的贷款、租房等产生不利影响。
建议:
- 如果业主对物业费有异议,可以与物业公司进行协商,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 如果物业公司确实存在服务不到位或乱收费等问题,业主可以收集证据,向相关部门投诉或提起诉讼,但在此之前,仍应履行支付物业费的义务。
综上所述,物业易主并不免除业主支付欠缴物业费的义务。业主应当继续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物业费,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和信用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