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被人恶意虚假诉讼怎么处理-林珠律师|法行宝
2025-11-14 侵权纠纷

面对被人恶意虚假诉讼的情况,核心处理步骤如下,我将分情况详细说明应对策略:

  1. 立即固定证据,证明对方存在虚假诉讼行为
    虚假诉讼的本质是“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需重点收集两类证据:

    • 事实类证据:如对方伪造的借条、合同、转账记录等书面材料,或证人证言、录音录像等证明其捏造事实的直接证据;
    • 程序类证据:如对方在诉讼中自认虚假(如庭审笔录中承认“实际未发生交易”)、关联案件中存在矛盾陈述(如在其他案件中承认债务已清偿),或对方与案外人串通的证据(如资金往来异常、利益关联证明)。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307条之一,虚假诉讼罪需以“捏造事实”为核心,证据需能直接指向对方主观故意。
  2. 向法院提出“虚假诉讼异议”,中止当前诉讼程序

    • 在诉讼过程中,可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15条,向法院提交《虚假诉讼异议申请书》,附上证据材料,要求法院裁定驳回对方起诉或中止审理;
    • 若法院未采纳,可在上诉或再审阶段继续主张,同时可同步向公安机关报案(见下文)。
      关键点:异议需在“举证期限内”提出,逾期可能影响程序权利,建议尽早行动。
  3. 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对方刑事责任

    • 虚假诉讼情节严重的(如涉案金额超50万元、造成他人重大损失、多次实施等),可能构成《刑法》第307条之一的虚假诉讼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7年有期徒刑;
    • 报案时需提交《刑事控告书》及证据材料,公安机关立案后,诉讼程序通常会被中止,待刑事案件审结后再恢复。
      注意:若公安机关未立案,可申请检察院立案监督,或通过民事诉讼中的“恶意诉讼损害赔偿”另行主张权利。
  4. 同步提起“恶意诉讼损害赔偿之诉”,主张民事赔偿

    • 若因对方虚假诉讼导致你承担了不应有的债务、支付了诉讼费、律师费或遭受其他损失(如名誉损害、经营停滞),可在刑事案件或原诉讼结束后,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全部损失;
    • 赔偿范围包括直接损失(如支付的款项、诉讼费用)和间接损失(如因诉讼导致的商业机会丧失、信用受损修复费用等)。
      案例参考:最高人民法院第154号指导案例明确,虚假诉讼受害者可主张“惩罚性赔偿”,以遏制恶意诉讼行为。

特殊情况处理:

  • 若对方虚假诉讼已获生效判决,可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07条,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受损之日起6个月内申请再审,或通过检察院抗诉程序撤销原判;
  • 若对方同时涉及“套路贷”“诈骗”等犯罪行为,需在报案时明确指出,公安机关可能以更重罪名(如诈骗罪)立案,处罚更严厉。

行动建议:

  1. 立即整理所有与对方往来的书面材料、沟通记录(微信、邮件等),并制作证据清单;
  2. 委托律师协助起草《虚假诉讼异议申请书》《刑事控告书》及民事赔偿起诉状,确保法律程序无误;
  3. 若对方已申请财产保全,可同步申请“解除保全+反担保”,避免资金被错误冻结影响经营。

如有进一步证据或具体情节需要分析,可直接向我提供细节,我会为你制定更精准的应对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