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非法’如何理解”这一问题,我们可以从该罪名的构成要件入手,特别是其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来深入剖析“非法”的具体含义。
一、客观要件中的“非法”
在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中,“非法”首先体现在行为违反了国家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法规。具体来说,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违反发票管理法规:行为人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必须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这些法规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等各个环节都有严格的规定,任何违反这些规定的行为,都可能构成“非法”。
非法出售行为:这里的“出售”是指未经许可,将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一定价格有偿转让给他人的行为。这种出售可以是直接的,也可以通过中间人介绍进行,且出售对象不限,既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个人。关键在于,这种出售行为没有获得国家税务机关的合法授权或批准,因此是“非法”的。
非法出售的具体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未取得发售资格的单位或个人“倒卖”发票、行为人加价出售自己领购的发票、持有非法取得的发票并出售等。这些行为都违反了国家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制度,因此都是“非法”的。
二、主观要件中的“非法”
在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中,“非法”还体现在行为人的主观故意上。具体来说:
直接故意:行为人必须明知自己的行为是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这种故意是直接的,即行为人积极追求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结果。
牟利目的(虽非必要但常见):虽然“以牟利为目的”并非本罪的必要构成要件,但大多数情况下,行为人实施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都是出于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这种牟利目的进一步体现了行为的“非法性”。
三、“非法”的法律后果
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严重破坏了国家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制度,干扰了国家的税收征管秩序,因此将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不同的刑罚处罚,包括有期徒刑、拘役、罚金等。同时,对于单位犯罪,还会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进行处罚。
总结
综上所述,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中的“非法”,既体现在行为违反了国家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法规上,也体现在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非法出售并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直接故意上。这种“非法”行为严重破坏了国家的税收征管秩序,因此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建议所有单位和个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切勿进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