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限高人代买高铁票、飞机票的行为不合法,具体分析如下:
违反法律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被执行人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等高消费行为。若他人明知对方被限高仍代为购票,可能构成对法院执行措施的协助逃避,需承担法律责任。
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
实务中的风险点
建议:若您或他人已被限高,应主动履行义务或与申请执行人协商解决,切勿通过代买票等手段规避限制。若您发现他人存在此类行为,可向法院执行部门举报。如有具体案件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