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没离婚和别人生的孩子上女方户口算重婚罪吗”,我们需要从法律的角度进行详细分析。
首先,要明确的是,重婚罪的认定并不仅仅基于是否生育了孩子或孩子上了哪一方的户口。重婚罪的核心在于行为人是否在有配偶的情况下,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从您提供的参考信息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个具体的案例:方萍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未与丈夫登记离婚,便与他人同居生活多年,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包括举办生日庆典、共同参加亲友活动等。最终,法院以重婚罪判处方萍有期徒刑一年。这个案例清晰地展示了重婚罪的认定标准,即在有配偶的情况下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现在,回到您的问题。如果女方在未离婚的情况下与他人生育了孩子,并且这个孩子上了女方的户口,这本身并不直接构成重婚罪。但是,如果女方在此期间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比如共同居住、公开以夫妻身份出席社交活动等,那么这就可能构成了重婚罪。
因此,要判断是否构成重婚罪,关键在于女方是否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而不仅仅是看是否生育了孩子或孩子上了哪一方的户口。
综上所述,没离婚和别人生的孩子上女方户口,并不直接等同于重婚罪。但是,如果女方在此期间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那么就可能触犯了重婚罪。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人遇到了类似的情况,建议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便得到更准确、更全面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