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现金送礼是否属于共同财产,需分情况讨论:
1. 若送礼行为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且未明确赠与对象
- 通常视为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收益等)归共同所有。若送礼的现金来源于夫妻共同收入(如一方婚后的工资、奖金),或送礼行为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且未明确约定仅赠与一方,则该现金应认定为共同财产。
- 例外情形:若送礼的现金属于一方婚前财产(如婚前存款),或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等特定情形,则不属于共同财产。
2. 若送礼行为明确表示仅赠与一方
- 属于受赠一方的个人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例如,若送礼时明确表示“此现金仅赠与丈夫/妻子个人”,则该现金归受赠方所有,不纳入共同财产范围。
3. 关键判断因素
- 资金来源:需明确现金是否来源于夫妻共同收入(如婚后工资)或一方个人财产(如婚前存款)。
- 送礼时间:是否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 赠与意图:是否有证据证明赠与方明确表示仅赠与一方(如书面协议、证人证言等)。
4. 实务建议
- 保留证据:若主张现金为个人财产,需提供证据证明资金来源(如银行流水、婚前财产证明)或赠与意图(如赠与协议)。
- 协商或诉讼:若双方对现金归属有争议,可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由法院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判决。
示例说明
- 案例1:夫妻婚后共同经营店铺,用店铺收入取现金送礼给亲友。该现金属于共同财产,因资金来源于夫妻共同收入。
- 案例2:丈夫婚前有存款,婚后取现金送礼给亲友,且送礼时明确表示“此现金为我个人财产赠与”。该现金属于丈夫个人财产,不纳入共同财产范围。
总结:取现金送礼是否属于共同财产,需结合资金来源、送礼时间及赠与意图综合判断。若有争议,建议保留相关证据并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