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起诉返还货款履行地如何确定-韩莹律师|法行宝
2025-10-20 合同纠纷

在买卖合同纠纷中,若涉及起诉返还货款的情况,确定合同履行地是关键步骤之一,它直接关系到哪个法院对案件具有管辖权。以下是对如何确定买卖合同起诉返还货款履行地的详细解答:

一、法律依据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相关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或第二十四条,根据最新修订可能有所调整,但核心内容一致)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这是确定管辖法院的基本原则。

二、合同履行地的确定

  1. 有约定的情况:

    • 如果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合同履行地,那么该约定地点即为合同履行地,案件应由该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 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情况:

    • 当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时,我们需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第二款来确定合同履行地。
    • 该条款规定: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三、具体应用

在买卖合同纠纷中,若原告起诉要求被告返还货款,我们需要分析争议标的的性质:

  1. 如果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即要求被告支付或退还货款):

    • 此时,接收货币一方(即原告,因为原告是期待收到退款的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 例如,在案例中,原告张某起诉被告李某要求退还货款,若合同未约定履行地,则张某(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可视为合同履行地。但需注意,若被告是履行义务一方(如因货物不符合标准而需退款),且其住所地与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不一致时,需结合具体案情判断。不过,在单纯要求退款的情境下,通常以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准。
  2. 特殊情况:签订《退款协议》:

    • 如果原被告在签订原合同后,又签订了《退款协议》,并约定退还或在一定条件下退还合同款,且起诉时依据《退款协议》内容提出诉讼请求要求退款的,那么应以接收退款方(原合同支付货币一方,即原告)为接收货币一方确定合同履行地。
    • 例如,在另一案例中,A某与B某签订《买卖合同》后,因B某未按约交付符合标准的空调,双方签订《退款协议》。后A某依据该协议起诉要求退款,此时A某(接收退款方)住所地可视为合同履行地。

四、结论

综上所述,在买卖合同纠纷中起诉返还货款时,合同履行地的确定需结合合同约定、争议标的性质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若合同未约定履行地,且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如要求退还货款),则通常以接收货币一方(原告)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若存在《退款协议》等特殊情况,则需根据协议内容确定接收货币一方及合同履行地。

希望以上解答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有任何进一步的问题或需要更具体的法律建议,请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