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司法解释二生效前未结的离婚案件,二审审理时应适用新的司法解释二。
一.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第三十三条:“本解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本解释施行后,人民法院尚未审结的一审、二审案件适用本解释”。由此可知,对于司法解释二生效前未结的离婚案件,无论是一审还是二审,均应适用新的司法解释二进行审理。
二. 具体分析
三. 结论
综上所述,对于司法解释二生效前未结的离婚案件,上诉二审时应适用新的司法解释二进行审理。这一结论是基于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案件状态分析得出的,确保了法律适用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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