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三只未盈利新股开启申购 网下发行差异化限售与配售安排是否合规-隋煊平律师|法行宝
2025-10-17 公司事务

结论: 本周科创成长层三只未盈利新股(禾元生物、西安奕材、必贝特)开启申购,其中禾元生物采用网下发行差异化限售与配售安排,该安排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具体分析如下:

一、差异化限售与配售的合规性依据

  1. 监管规则明确支持
    根据上交所2024年3月修订的《发行承销业务规则》,未盈利企业可通过“约定限售方式”实施差异化限售。规则允许网下投资者自愿承诺更高比例、更长期限的限售义务,并据此获得更多新股配售。禾元生物作为首家试点企业,其网下整体限售比例不低于40%,且设置3档差异化限售档位,符合规则中“鼓励专业机构发挥定价作用”的导向。

  2. 差异化配售比例合法
    禾元生物公告显示,申购最高限售档位投资者的配售比例不低于最低档位的9倍。这一设计通过市场化手段引导投资者理性报价,与《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优化新股发行定价机制”的要求一致,未违反“同股同权”原则,因限售承诺本身构成投资者的差异化义务。

二、差异化安排的合理性分析

  1. 促进价格发现功能
    差异化限售通过经济激励(配售比例差异)引导投资者审慎报价,避免“高报价、短持有”的投机行为。例如,承诺长期限售的机构需承担股价波动风险,其报价更可能反映企业真实价值,符合注册制下“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改革目标。

  2. 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网下投资者限售比例提高后,市场流通股数量相对减少,可缓解新股上市初期的抛售压力,稳定股价表现。结合新闻背景中科创板新股首日平均涨幅超200%的数据,差异化限售有助于防止短期炒作,间接保护了跟风买入的中小投资者。

三、潜在风险与合规边界

  1. 信息披露义务
    发行人需在招股书中充分披露差异化限售的具体条款(如限售比例、档位设置、配售规则),确保投资者知情权。若未完整披露,可能涉嫌违反《证券法》第19条“虚假陈述”规定。

  2. 避免利益输送
    配售比例需与限售义务严格匹配,防止发行人通过人为调整档位向特定投资者输送利益。监管机构可通过核查报价记录、投资者资质(如是否为长期资金)等方式进行事后审查。

四、对行业的启示

  1. 未盈利企业上市路径拓宽
    科创成长层允许未盈利企业采用第五套标准上市,配合差异化限售机制,为技术迭代快、研发投入大的科技型企业提供了融资渠道。例如,必贝特作为生物医药公司,其上市过程体现了监管对“硬科技”属性的认可。

  2.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强化
    新闻背景提到已有475万户投资者开通科创成长层权限,但差异化限售要求投资者具备更高风险承受能力。券商需持续落实投资者教育,避免不具备专业判断能力的个人投资者盲目参与。

法律建议

  1. 对发行人:在招股书中细化差异化限售的决策依据及风险因素,保留与投资者沟通的书面记录。
  2. 对投资者:参与网下申购前需评估自身资金流动性,避免因承诺限售导致被动持有。
  3. 对监管机构:可建立差异化限售的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市场反馈优化档位设置标准。

总结:禾元生物的网下发行差异化限售与配售安排是注册制改革的创新实践,既符合现行法规,又通过市场化手段提升了定价效率。未来类似安排需持续关注信息披露透明度及投资者保护措施的落实。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