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新规下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这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以下是我为您详细梳理的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标准及相关要点:
一、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这是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通过劳动所获得的收入,属于共同财产。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如夫妻共同经营一家商店或进行其他投资活动所获得的收益,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知识产权的收益:包括夫妻一方获得的稿费收入、专利权转让费用等,这些因知识产权产生的收益也属于共同财产。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需注意,如果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指定只归一方所有,则该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这包括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夫妻一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
二、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认定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不因结婚而转化为共同财产。
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如因工伤、交通事故等获得的赔偿或补偿,属于个人财产。
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如遗嘱中明确指定某财产只归一方所有,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只赠与一方。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如个人衣物、化妆品等,属于个人财产。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如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等。
三、特殊情况下的财产认定
夫妻一方婚前房屋婚后被征收:房屋补偿款一般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因为婚前财产不因结婚而转化为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婚前个人房产在婚后出售:婚内增值部分如果属于自然增值,一般依然认为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夫妻双方可以对婚前财产及其增值部分进行约定。
分居期间夫妻一方所得财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需结合分居时间、家庭或另一方对财产的取得是否有贡献等因素综合判断。
四、夫妻财产约定的法律效力
夫妻双方可以对婚内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进行约定。该约定需具备以下条件才具有法律效力:
五、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分割共同财产的情形
在特殊情况下,如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或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而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时,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希望以上解答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随时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