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写约谈笔录时怎么写被执行人的保险信息-杨定洁律师|法行宝
2025-10-16 经济纠纷

在写约谈笔录时记录被执行人的保险信息,核心要点在于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以下是具体操作建议:

  1. 明确记录保险类型
    需区分被执行人投保的保险种类,例如:

    • 人身保险(如寿险、重疾险、医疗险、意外险等);
    • 财产保险(如车险、家财险等);
    • 年金保险或投资型保险(如分红险、万能险等)。
      不同保险类型可能涉及不同的执行规则(如人身保险的现金价值是否可执行),需准确标注。
  2. 记录关键信息
    需包含以下内容:

    • 保险公司名称:全称及注册地(如涉及跨境保险需特别说明);
    • 保单号:唯一识别号,便于后续核查;
    • 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信息:明确与被执行人的关系(如是否为本人投保或为他人投保);
    • 保险状态: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已理赔或退保;
    • 现金价值/保额:尤其是人身保险,需记录当前现金价值(执行时可能以此为限);
    • 缴费情况:是否已缴清保费、剩余缴费期限(可能影响执行价值)。
  3. 注意合法性与程序

    • 来源合法性:保险信息需通过合法途径获取(如被执行人主动提供、法院调取或保险公司协助查询),避免侵犯隐私;
    • 执行依据:若需执行保险现金价值,需明确引用《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关于执行被执行人财产的规定;
    • 异议处理:记录被执行人对保险信息的异议(如有),例如主张保险为“不得执行的保险类型”(如某些地区规定的人寿保险豁免执行)。
  4. 示例表述
    在笔录中可参考以下模板:

    “问:请说明你名下的保险情况。
    答:我于2020年在中国人寿投保了一份终身寿险(保单号:XXXXXX),投保人/被保险人均为我本人,受益人为我配偶,年缴保费2万元,已缴5年,当前现金价值约15万元,保单状态有效。”

注意事项:

  • 若被执行人拒绝提供或隐瞒信息,可告知其法律后果(如罚款、拘留等),并在笔录中注明;
  • 涉及复杂保险产品(如万能账户、投连险)时,建议附上保单复印件或保险公司出具的证明文件作为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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