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撰写离婚协议书时,若涉及孩子由女方抚养但户口不迁出的情况,需要细致且明确地表述相关条款,以确保双方权益得到妥善保障。以下是一个基于您需求的离婚协议书示例片段,重点围绕子女抚养及户口问题展开:
离婚协议书
协议人信息:
一、双方自愿离婚
双方基于平等、自愿原则,经充分协商,决定解除婚姻关系。
二、子女抚养
子女信息:婚后育有一子/女,姓名XXX,出生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抚养权归属:经双方协商一致,子女XXX由女方抚养,随女方生活。男方享有探视权,具体探视时间、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并应确保不影响子女的正常生活和学习。
抚养费用:男方应按月/季/年支付抚养费人民币XXX元至子女年满十八周岁止。抚养费包括但不限于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必要开支。如遇特殊情况需增加抚养费用的,双方应再次协商并达成一致。
户口问题:双方同意,子女XXX的户口目前登记在男方/女方(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户籍所在地,离婚后,为便于子女生活、教育等,户口暂不迁出,仍保留在原户籍地。如未来因子女入学、就医等实际需要需迁移户口的,双方应积极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三、其他条款
(此处可包括共同财产分割、债权债务处理等其他相关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四、协议生效与争议解决
本协议自双方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双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协议人签名:
男方(签名并按指纹):_________
日期:__年月__日
女方(签名并按指纹):_________
日期:__年月__日
请注意,以上仅为示例片段,具体内容应根据您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在签署离婚协议书前,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或法律机构,以确保协议内容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同时,离婚登记完成后,如需更换或变更离婚协议内容,婚姻登记机关通常不予受理,因此务必在签署前仔细审阅并确认所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