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法律法规调整的范围有哪些-王锐律师|法行宝
2025-10-13 侵权纠纷

您好,关于电子商务法律法规调整的范围,这是一个涉及电子商务多个方面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及相关规定,我可以为您详细解答如下:

一、电子商务的内涵与调整范围

电子商务法将电子商务界定为“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这一定义从三个维度进行了界定:

  1. 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包括互联网、电信网、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这意味着,通过移动客户端、移动社交圈、移动应用商店等进行的经营活动也属于电子商务法的调整范围。

  2. 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

    • 销售商品既包括有形产品,如实物商品,也包括无形产品,如数字音乐、电子书和计算机软件的复制件等。技术交易,无论是技术转让还是技术许可,都属于销售商品的范畴。
    • 提供服务则包括在线提供服务,如网络游戏,以及网上订立服务合同、在线下履行的服务,如滴滴打车、在线租房、在线旅游、家政服务等。此外,对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进行支撑的相关服务,如电子支付、物流快递、信用评价、网店装潢设计等,也应纳入电子商务法的调整范围。
  3. 经营活动:指以营利为目的的持续性业务活动。即使电子商务经营者提供的基础服务是免费的,只要具有营利目的,就应该认定为电子商务。自然人利用网络临时、偶尔出售二手物品、闲置物品,不具有经营属性,不属于电子商务的范畴。

二、电子商务的外延与调整范围

电子商务的外延是指电子商务的范围,其判断标准为: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只要有一个环节借助网络完成,即可纳入电子商务法的调整范围。但需注意:

  • 特殊类型的服务,如金融类产品和服务(除电子支付外)、单纯的信息发布、利用信息网络播放音视频节目、网络出版等涉及内容管理和意识形态安全的服务,不纳入电子商务法的调整范围。
  • 近年来出现的电子商务新业态、新模式,如社交电商、直播电商、分享经济、智慧零售等,只要符合“利用网络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本质属性,就应纳入电子商务法的调整范围。

三、电子商务法的适用范围

电子商务法的效力紧扣“境内”原则,具体情形包括:

  1. 在我国境内电子商务平台上发生的交易,不论交易双方是否为我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均适用我国电子商务法。
  2. 交易双方当事人均为我国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即使其利用境外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交易,也适用我国电子商务法(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
  3. 境外经营者在境外建立网站或者通过境外平台向我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如果买方或者服务接受者为消费者,应适用我国电子商务法(除非消费者选择适用商品、服务提供地法律或者消费行为发生在境外)。
  4. 我国与其他国家、地区所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规定跨境电子商务活动适用我国电子商务法。

综上所述,电子商务法律法规调整的范围广泛,涵盖了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进行的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以及与之相关的支撑服务。同时,也明确了电子商务法的适用范围,包括境内交易、跨境交易以及特定情形下的国际交易。希望这些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的调整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