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帮受伤员工领取工伤认定书所需准备的资料,我为您详细整理如下:
一、基础申请材料
工伤认定申请表:
- 需受伤害职工或其近亲属签字盖手印;
- 若是单位申请,末页单位意见栏处需用人单位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复印件:
- 用人单位需加盖公章;
- 个人申请则不需要用人单位盖公章。
受伤害职工(或其近亲属)的身份证复印件:
- 若是受伤害职工近亲属申请工伤认定,还需提交近亲属关系证明,并由用人单位加盖公章(个人申请则不需要)。
医疗机构出具的职工受伤害时初诊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原件:
事故当月考勤记录或外出派遣证明复印件:
- 明确排班及上班时间,或提供外出派遣的原始证明材料;
- 用人单位需加盖公章;
- 个人申请则不需要。
证人的证言材料原件及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 证人证言落款签名需加盖手印;
- 原则上提供2人证明材料。
用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工商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
二、特殊情形下的额外证明材料
根据受伤的具体情形,可能还需要提交以下额外证明材料:
受到意外伤害的:
- 提交公安机关的证明、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者其他有效证明原件;
- 用人单位需加盖公章;
- 个人申请则不需要。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
- 提交公安机关证明或者其他有效证明;
- 发生事故下落不明需认定因工死亡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法律文书复印件;
- 用人单位需加盖公章;
- 个人申请则不需要。
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
- 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证明材料;
- 以及标注受伤害职工出发地、目的地、事故发生地的简易线路图;
- 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提交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
- 用人单位需加盖公章;
- 个人申请则不需要。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 提交事发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复印件;
- 用人单位需加盖公章;
- 个人申请则不需要。
在参加单位举办的文体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 提交用人单位举办文体活动的相关文件、秩序册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 用人单位需加盖公章;
- 个人申请则不需要。
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退役军人,旧伤复发的:
- 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以及医疗机构对旧伤复发的诊断证明复印件;
- 用人单位需加盖公章;
- 个人申请则不需要。
三、注意事项
- 上述申请材料为复印件的,均需提供原件备查。
- 请确保所有提交的材料真实、完整、有效,以免影响工伤认定的进程。
希望以上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