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保险开车致人伤亡,该情形一般属于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同时也可能涉及民事赔偿纠纷。具体分析如下:
交通肇事刑事案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交通肇事罪。若驾驶人未投保交强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且负事故主要或全部责任,导致一人以上死亡或三人以上重伤,即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未投保保险本身不直接导致刑事责任,但会加重驾驶人的民事赔偿负担,间接影响量刑情节(如是否积极赔偿、取得谅解等)。
民事赔偿纠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不足部分,由商业保险补充;仍不足或未投保的,由侵权人(驾驶人)赔偿。因此,未投保保险的驾驶人需自行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若驾驶人无力赔偿,可能面临财产被强制执行、限制高消费等后果。
补充说明:
如有进一步疑问(如赔偿标准、刑事辩护策略等),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