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服从领导的安排下做了假账是违法的。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 做假账的法律性质
做假账,即伪造、变造或故意毁灭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属于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条和第四条,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会计帐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因此,无论是单位负责人还是会计人员,都需要对会计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 法律责任
行政责任:
- 如果做假账的行为尚未构成犯罪,但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如《会计法》等,那么相关人员将承担行政责任。根据《会计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其中的会计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刑事责任:
- 如果做假账的行为构成了犯罪,如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或金融票据诈骗罪等,那么相关人员将承担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犯罪者可能面临有期徒刑、拘役、罚金甚至没收财产等刑罚。例如,涉及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可能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能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能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 领导与下属的责任划分
虽然会计人员或其他工作人员是在领导的安排下做假账,但他们仍然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然而,主要责任应由领导承担,因为领导作为单位的管理者,有责任确保单位的财务活动合法合规。如果领导要求或指示下属做假账,那么领导将承担更大的法律责任。
四. 我的建议
- 坚守职业道德和法律底线:作为会计人员或其他工作人员,应该坚守职业道德和法律底线,拒绝任何形式的假账行为。
- 积极应对领导要求:如果领导要求做假账,下属应该坚决拒绝,并向领导说明做假账的严重性和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如果领导仍然坚持要求做假账,下属可以考虑向上级领导或相关部门反映情况,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和职业道德。
总结:在服从领导的安排下做了假账是违法的,相关人员可能面临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因此,我强烈建议会计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要坚守职业道德和法律底线,拒绝任何形式的假账行为。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