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才可以终止探视权-郑素洁律师|法行宝
2025-10-08 婚姻家庭

要终止(或更准确地说,是“中止”)探视权,这通常涉及到法律程序和特定的条件。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探视权是父母基于对子女的亲权而享有的一项法定权利,它的中止并不是对探视权的实质性剥夺,而是暂时性地限制权利的行使。

中止探视权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当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时,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这里的“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是一个概括性的规定,并未具体列举所有情形,但通常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 探望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
  2. 探望权人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
  3. 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
  4. 探望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
  5. 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如探望权人吸毒、赌博、酗酒、品行不端或有暴力倾向等。

中止探视权的程序:

  1. 提出申请: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以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监护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权的请求。

  2. 法院裁定:人民法院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认为需要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会依法作出裁定。这一裁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其他任何机关、任何人,包括父母双方,都不能自行中止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探望子女的权利。

  3. 恢复探视权:当中止探望的情形消失后,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通知其恢复探望权的行使。

注意事项:

  • 一方不负担子女抚养费或是未按期给付抚养费,或者是父母因犯罪被收监(父母对子女有犯罪行为而入狱除外),并不是中止探望权的条件,不能作为中止探望权的法律依据。
  • 对于10周岁以上子女拒绝探视的,不宜强行探视,应充分尊重子女意愿。对于10周岁以下的子女,如果拒绝探视,需要判断是否是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挑拨或教唆。

综上所述,要中止探视权,必须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并通过法律程序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定。这不是一个可以随意决定或自行实施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