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社区私搭乱建严重的问题,可以采取以下综合措施进行解决,这些措施结合了政策指导、实际案例以及基层治理经验,旨在形成长效管理机制,有效遏制私搭乱建现象。
一、政策引导与专项整治
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 参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做法,全面开展城镇住宅小区违规建设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通过深化“城管进社区”活动,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住宅小区违规建设问题,畅通公众参与城市治理渠道。
- 明确整治范围,包括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破坏建筑主体结构、私自开挖地下空间、擅自占用公共部位进行违法搭建等行为。
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 组织动员业主自查自纠,依法拆除各类私搭乱建的建筑物(构筑物)。
- 建立私搭乱建等突出问题巡防管控和强制拆除长效机制,坚决杜绝新增,逐步分类处置存量。
二、部门协同与职责明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 负责对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或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行为进行监管查处。
- 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指导,推动小区物业管理和社区治理相结合。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
- 加强日常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并告知有关部门进行依法核实认定和处置。
- 对认定为涉嫌违法的行为,立即进行查处,果断开展违建预防、治理等工作。
物业服务企业:
- 建立健全日常巡查制度,落实巡查责任,在服务区域范围内认真履行发现、劝阻、制止和报告义务。
- 参与违法违规整治,一旦发现群众违法违规行为,第一时间主动介入。
三、基层治理与公众参与
加大宣传力度:
- 通过社区公告栏、微信群、宣传车等形式,向群众宣传私搭乱建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获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 积极倡导居民参与监督,举报身边的私搭乱建现象,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
开展摸底排查:
- 针对社区私搭乱建重点区域,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摸底排查,对违章建筑、违规搭建等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并建立详尽的台账资料。
严抓问题整改:
- 坚持依法依规、以人为本原则,通过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向违建人讲解有关法律法规及私搭乱建带来的危害,劝导当事人自行拆除。
- 做到发现一处、制止一处、拆除一处,有效遏制社区内私搭乱建现象。
四、前置管理与源头管控
严格规范住宅销售:
- 要求开发商在销售中不得误导宣传,不得以赠送公共露台(屋顶)、圈用公共绿地等方式吸引购房者。
- 明确约定购房者不得实施违法建设、装修不得破坏外立面统一的要求。
强化定期督查整改:
- 由综合执法部门对各类私搭乱建、占用公共区域等行为责令限期整改。
- 对应履行巡查发现劝阻报告义务的所属物业服务企业,按有关规定约谈其法定代表人。
五、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加强党建引领物业服务管理:
- 创新党建+物业管理模式,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推动党组织领导下的多方联动服务机制有效运行。
- 补齐小区业主委员会管理弱化、作用发挥不强的短板,确保业主委员会履职正常。
推动城市管理服务向住宅社区延伸:
- 依托城市运行管理服务等平台,建立群众反映问题的受理处置机制。
- 及时查处住宅小区私搭乱建、违规装修、毁绿占绿、占用堵塞公共和消防通道等违法违规行为。
通过上述综合措施的实施,可以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公众参与、源头管控的多元共治格局,有效解决社区私搭乱建严重的问题,提升社区治理水平和居民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