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没跟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赔偿”的问题,我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您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那么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您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里的双倍工资计算是从您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算起,最多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计算基数是您正常出勤的月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等,但不包括加班工资。
举个例子,如果您月工资为5000元,工作了5个月但未签订劳动合同(其中第一个月除外),那么用人单位需额外支付您4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即4个月×5000元/月=20000元。
另外,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您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那么将视为用人单位与您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您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您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您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您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在主张赔偿时,您需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以证明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同时,您需要在法定的仲裁时效内提出赔偿请求,通常仲裁时效为一年,从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您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