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不破租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所规定的法律原则。这一原则具体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也就是说,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租赁物的所有权因买卖、赠与、继承等原因发生了转移,原租赁合同仍然有效,承租人有权继续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期限使用租赁物。这一规定旨在保护承租人的合法权益,确保租赁关系的稳定性和连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