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食安法第六十七条第九款怎么处罚-李朋起律师|法行宝
2025-10-01 侵权纠纷

违反《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九款的处罚,主要依据违法情节的严重程度来确定。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法律条款解读

《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九款规定,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标明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应当标明的其他事项。这是对预包装食品标签内容的基本要求,旨在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确保食品安全。

二、处罚措施

  1. 一般违法情节:

    • 如果食品经营者违反了上述规定,但违法情节较轻,如初次违法、未造成严重后果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通常会责令其改正,并可能给予警告。这是为了提醒经营者立即纠正违法行为,避免进一步的法律后果。
  2. 较重违法情节:

    • 对于违法情节较重的,如多次违法、违法所得较大、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等,监管部门将依据《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经营者处以罚款。具体罚款金额会根据违法情节的严重程度、涉及食品的数量、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等因素来确定,通常在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例如,在怀市监处罚〔2024〕610号行政处罚案例中,经营者因销售无标签食品被罚款人民币2000元,这虽低于五千元的下限,但考虑到其初次违法、主动承认违法事实、违法行为轻微且社会危害性较小等因素,监管部门依法作出了减轻处罚的决定。
  3. 严重违法情节:

    • 对于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如造成食品安全事故、对消费者健康造成实际损害等,监管部门将采取更严厉的措施,包括责令停产停业,让经营者暂停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整顿。若情节特别严重,还将吊销其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这意味着经营者将失去继续从事相关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资格。

三、实际案例参考

以怀市监处罚〔2024〕610号行政处罚为例,该案中经营者因销售无标签食品被监管部门查处。考虑到其初次违法、主动承认违法事实、违法行为轻微且社会危害性较小等因素,监管部门依法作出了没收无标签食品并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处罚。这一案例充分说明了监管部门在处罚时会综合考虑违法情节的严重程度、经营者的主观恶性、社会危害后果等因素,确保处罚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四、建议与提醒

作为食品经营者,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确保所有销售行为都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这包括但不限于确保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标明所有应标明的事项、不销售无标签或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等。同时,建议经营者加强内部管理,定期自查自纠,确保各项规定得到严格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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