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托管的法律法规有哪些-贺飞达律师|法行宝
2025-09-30 经济纠纷

关于银行托管的法律法规,主要涉及到的是银保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股权托管办法》及其相关实施通知。以下是对这些法律法规的详细解读:

一、《商业银行股权托管办法》概述

《商业银行股权托管办法》由银保监会印发,旨在加强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提升商业银行股权信息透明度,并做好商业银行股权穿透式监管工作。该办法共四章二十一条,涵盖了总则、商业银行股权的托管、监督管理和附则等内容。

二、股权托管方式

  1. 上市及新三板挂牌银行:对于上市或在全中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的商业银行,其股权托管应按照现有法律法规进行。

  2. 非上市银行:非上市商业银行可以按照市场化原则,自行选择符合条件的股权托管机构进行股权托管。

三、股权托管基本业务框架

  1. 信息提供:商业银行应向托管机构完整、及时、准确地提供股东名册及有关股权信息资料。

  2. 托管机构职责:托管机构应严格遵照双方签订的服务协议,勤勉尽责地对股东名册进行管理,确保商业银行股权活动的安全、高效、合规进行。

四、监管部门职责

  1. 处罚措施:监管部门将对违反《商业银行股权托管办法》规定的商业银行进行处罚。

  2. 黑名单制度:监管部门还将建立股权托管机构黑名单,并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相关部门或政府机构共享黑名单信息,以加强对股权托管机构的监管。

五、实施相关工作的通知

银保监会办公厅还发布了关于做好《商业银行股权托管办法》实施相关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了对尚未进行股权托管和已进行股权托管的商业银行的不同工作要求:

  1. 尚未进行股权托管的商业银行:原则上应于2020年6月底前将股权托管至符合《办法》要求的托管机构,并在股权托管前履行相关的内部决策程序。

  2. 已进行股权托管的商业银行:已经上市的商业银行(包括在香港地区上市的商业银行)以及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股份的商业银行,其股权托管工作按现有法律法规执行。其他股权已托管的商业银行应自《办法》发布之日起,对股权托管机构和股权服务协议是否符合《办法》规定进行自查,并在不符合时于2020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或更换托管机构。

  3. 确权工作要求:各商业银行应在股权托管的同时做好股权确权工作,原则上2020年6月底前股权确权比例不低于80%,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全部股权的确权(因特殊情况无法确权的部分除外)。

综上所述,银行托管的法律法规主要围绕《商业银行股权托管办法》及其相关实施通知展开,涵盖了股权托管方式、基本业务框架、监管部门职责以及实施工作的具体要求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