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公司被st 虚增营收及利润处罚后实施st程序是否合法-许彬律师|法行宝
2025-09-30 公司事务

结论: 两家公司因虚增营收及利润被实施ST程序,符合现行证券监管法规的合法性要求。监管部门通过行政处罚与风险警示的组合措施,既完成了对违法行为的惩戒,也履行了风险警示义务,程序合法且必要。以下结合新闻背景与法律规范展开分析:

一、ST程序的法律性质与实施依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存在“信息披露或规范运作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等情形时,交易所可对其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即ST)。其中,财务造假属于典型的“重大缺陷”,具体表现为:

  1. 虚增营收与利润的违法性:根据《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一百九十七条,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虚增营收及利润构成虚假记载,监管部门可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可处以罚款。
  2. ST程序的触发条件:当上市公司因财务造假被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如虚增金额占比高、持续时间长)时,交易所可依据规则实施ST,以警示投资者风险。

新闻背景印证:美晨科技因2014-2018年连续5年虚增营收14.38亿元、利润6.58亿元,被证监会罚款60万元,主要责任人罚款30万元,同时股票被实施ST。这一案例直接体现了“行政处罚+ST警示”的监管逻辑。

二、实施ST程序的合法性分析

  1. 程序合法性:
    • 行政处罚前置:监管部门需先对上市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如罚款、警告),认定其存在财务造假等违法行为。
    • 交易所规则依据:交易所根据行政处罚结果,结合上市公司违法情节的严重性,决定是否实施ST。这一流程符合《证券法》及交易所规则的要求。
  2. 实质合法性:
    • 保护投资者利益:ST程序通过限制股票涨跌幅(如创业板仍为20%)、提示风险,减少投资者因信息不对称造成的损失。
    • 督促整改:ST警示迫使上市公司正视问题,采取整改措施(如归还占用资金、修正财务数据),否则可能面临退市风险。

新闻背景印证:新华锦因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4.06亿元,且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导致资金占用解决难度加剧,被实施ST。若占用资金在2025年年报后仍未归还,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这一案例显示了ST程序在督促整改方面的作用。

三、从新闻背景看监管趋势与行业警示

  1. 严监管信号:近期多起上市公司因财务造假被ST的案例(如国瑞科技、中泰化学),表明监管部门对财务造假的零容忍态度。退市制度改革后,财务造假触发退市的年限、金额和比例标准被调低,即使未达到退市标准,只要被行政处罚,也要实施ST风险警示。
  2. 行业警示意义:
    • 上市公司层面:需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避免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通过关联交易、资金占用等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 投资者层面:需警惕被ST股票的风险,避免盲目抄底。被ST的股票通常会出现下跌或大跌,部分还会连续跌停。

四、法律建议

  1. 对上市公司:
    • 立即整改财务造假问题,修正虚假记载的财务数据。
    • 加强内部控制,防止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等行为再次发生。
    • 积极与监管部门沟通,争取减轻处罚或提前解除ST警示。
  2. 对投资者:
    • 谨慎投资被ST的股票,充分评估风险。
    • 关注上市公司的整改进展和监管部门的后续处理结果。
    • 若因上市公司财务造假遭受损失,可依法主张赔偿(如通过集体诉讼等方式)。

总结:两家公司因虚增营收及利润被实施ST程序,是监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保护投资者利益的体现。上市公司应从中吸取教训,加强合规管理;投资者也应增强风险意识,避免盲目投资。如有进一步法律问题,可直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