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撰写关于“汽车抵押变成融资租赁”的起诉状时,需要确保内容清晰、有条理,并且准确反映您的诉求和事实依据。以下是一个起诉状的示例框架,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民事起诉状
原告信息:
姓名:[您的姓名]
性别:[您的性别]
民族:[您的民族]
出生日期:[您的出生日期]
住址:[您的详细住址]
公民身份号码:[您的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您的联系电话]
被告信息:
公司名称:[被告公司全称]
住所地:[被告公司注册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被告公司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法定代表人职务]
诉讼请求:
- 确认原告与被告之间原应存在的为借贷法律关系(或汽车抵押贷款关系),而非融资租赁法律关系;
- 确认原、被告于[合同签订日期]签订的《汽车融资租赁合同》无效(或请求撤销该合同);
- 判决被告返还原告[车辆型号及车牌号]车辆、《机动车登记证书》、车钥匙[数量]把,并向机动车登记机关申请解除该车辆抵押登记;
- 判决原告退还被告实际出借金额[具体金额]元,同时要求被告向原告支付因非法占有车辆([占有开始日期]-[占有结束日期])所产生的合理费用[具体金额]元,两者相抵后,被告应支付原告差额[具体金额]元;
- 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此处详细叙述事实经过,包括但不限于]:
- 原告于何时、通过何种方式与被告接触,并被告知将进行汽车抵押贷款;
- 被告在未充分告知合同内容的情况下,让原告签署了《汽车融资租赁合同》;
- 原告以自己出资购买的[车辆型号及车牌号]车辆作为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机动车登记证书》由被告保存;
- 原告实际收到的款项金额、来源及时间;
- 被告在何时、何种情况下未经原告同意将车辆开走;
- 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构成欺诈或违规操作,因为被告并未将车辆办理至其名下,而是与原告签订了抵押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据此应认定被告为抵押权人而非所有权人;
- 原告经查询发现,被告及其关联公司存在大量类似案件,涉嫌以融资租赁合同之名规避金融监管,无证开展金融借贷业务;
- 已有同类案件被认定涉嫌刑事犯罪,故双方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应属无效。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汽车融资租赁合同》复印件;
- 车辆抵押登记证明;
- 《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可能);
- 转账记录或收据,证明原告实际收到的款项;
- 车辆被开走的证据(如监控录像、报警记录等);
- 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证明被告及其关联公司存在大量类似案件;
- 其他相关证据。
此致
[具体名称]人民法院
附:本起诉状副本[份数]份
起诉人(签名):[您的签名]
[起诉日期]
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上述模板中的具体内容,并确保所有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在提交起诉状前,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