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的判定-王旭芳律师|法行宝
2025-09-29 交通事故

肇事逃逸的判定主要依据主客观两方面的条件:

一、主观条件

  1. 逃避法律追究的故意:
    • 肇事者在事故发生后,必须存在出于不想承担责任的故意而逃离现场的心理状态。这种故意可能源于害怕赔偿、害怕被追究刑事责任等多种原因。
    • 例如,肇事者明知发生事故,却因担心承担高额赔偿而选择逃离现场,这种行为即符合主观上的逃避法律追究故意。

二、客观条件

  1. 实施了逃离现场的行为:
    • 肇事者必须实施了逃离事故现场的具体行为。这包括从事故现场直接逃离,也包括将伤者送医后未报案且无故离开,或在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等情形。
    • 例如,发生碰撞后,行为人未停车查看情况,直接驾车驶离;或者留下假信息后离开现场,这些行为均构成逃离现场。

三、具体判定情形

  1. 明知发生事故而逃离:

    • 肇事者明知已经发生交通事故,却选择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
  2. 自认无责而逃离:

    • 肇事者认为自己没有责任,不等交警到来划分责任,就直接离开事故现场。
  3. 违法驾驶后逃离:

    • 肇事者存在酒后、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报案后不候处理弃车离开又返回(但若离开后未返回且无法联系,也构成逃逸)。
  4. 送医后未报案且无故离开:

    • 肇事者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
  5. 留下假信息后离开:

    • 肇事者送伤者就医后,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
  6. 接受调查期间逃匿:

    • 肇事者在接受交警调查期间逃匿,不配合调查工作。
  7. 离开现场且否认事故:

    • 肇事者离开现场并且否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表明其应当知道发生了交通事故。
  8. 协商未达成一致或赔偿不足而逃离:

    • 肇事者与受害者就事故进行协商,然而在未达成协商或赔偿不足的情况下,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且强行离开现场。

四、不认定为肇事逃逸的情形

  1. 无故意逃逸行为:

    • 肇事者虽然离开了事故现场,但有证据能够证明其主观上没有故意逃逸的行为。例如,为了救治伤者到附近医院求救、由于某些原因现场不能报警而离开去报警等。
  2. 为了报警而离开:

    • 肇事者虽然驾车离开现场,但主要目的是为了想办法报警。只要能证明本身就没有逃逸的动机,则不算为肇事逃逸。
  3. 逃逸动机尚不明确:

    • 肇事者虽然离开事故现场,但主观上故意逃逸的动机尚不明确。例如,行为人害怕与家属产生冲突、或者是为了筹集伤者治疗费用而暂时离开现场,没有证据能够证明其有逃逸故意的,不能认定为肇事逃逸。

法律后果:

  • 肇事逃逸者需承担更重的法律责任。若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同时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且逃逸者驾驶证会被记12分。
  • 若肇事逃逸构成犯罪,则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且,构成犯罪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在处理肇事逃逸案件时,交警会通过现场勘查、调查走访、调取监控等方式确定逃逸车辆和驾驶人信息,并依据相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罚。因此,建议肇事者在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停车查看情况,保护现场,并及时报警,配合交警的调查工作,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后果。如果有任何法律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