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区公告牌应该由谁来出钱的问题,这实际上涉及到小区公共收益的管理和使用。根据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五部门印发的《关于规范全省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的指导意见》,我们可以对这个问题进行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什么是小区的公共收益。公共收益是指利用住宅物业服务区域内业主的共有部分(包括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依法开展生产、经营、租赁等活动所产生的收入,在扣除法定税收、能耗、人工等成本费用后获得的收益。这些收益来源广泛,包括但不限于小区广告费、停车费、公共场地租赁费等。
接下来,我们来看公共收益的归属问题。根据《意见》,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人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这意味着,小区公告牌作为小区公共设施的一部分,其相关费用(如果公告牌是通过公共收益来设立或维护的)应当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但实际上是通过对公共收益的管理和使用来实现的,而不需要业主直接出钱。
那么,具体到公告牌的费用,应该如何管理呢?根据《意见》,公共收益应当单独列账,并设立一个业主大会公共收益账户。这个账户用于管理和使用公共收益,包括公告牌的设立、维护等费用。在业主大会成立前,物业服务人可以根据约定作为管理主体代为管理公共收益;业主大会成立后,则由业主共同决定授权或委托谁进行管理。
此外,关于公共收益的使用,《意见》也给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共收益一般可以用于补充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共有部位和共有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更新改造费用等。如果公告牌的设立或维护属于这些范畴,那么相关费用就可以从公共收益中列支。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公共收益的管理和使用应当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公共收益经营管理主体应当建立公共收益收支情况台账清册、资料档案,并每半年在小区显著位置公示一次公共收益的取得、使用等情况。这样,业主就可以清楚地了解公共收益的使用情况,包括公告牌等公共设施的费用来源和使用情况。
综上所述,小区公告牌的费用实际上是通过公共收益来管理和使用的,而不需要业主直接出钱。公共收益的管理和使用应当遵循相关法规和规定,确保公开、透明和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