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法》已更名为《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且其中并未提及实行计划生育原则。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变更
- 原《婚姻家庭法》已并入《民法典》,成为其中的婚姻家庭编。这一变更意味着原有的《婚姻家庭法》已经不再是独立的法律文件,而是作为《民法典》的一部分存在。
二.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内容
- 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并未明确提及实行计划生育原则。这表明,在新的法律框架下,计划生育原则不再是婚姻家庭法律中的一项明确规定。
三. 计划生育原则的现状
- 计划生育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其相关内容和规定现在主要体现在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中,而非直接体现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
综上所述,现在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并未提及实行计划生育原则。这一变化反映了我国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和更新,也体现了对婚姻家庭关系的新的理解和规定。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