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袭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适用-王胜利律师|法行宝
2025-04-09 刑事辩护

《关于办理袭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行为人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但未实施暴力袭击行为的,不构成袭警罪;符合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具体分析如下:

一. 法条原文及解读

  1. 法条原文:第七条行为人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但未实施暴力袭击行为的,不构成袭警罪;符合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
  2. 解读:此条款明确区分了袭警罪与妨害公务罪的界限。若行为人仅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职务,未使用暴力袭击,则不构成袭警罪。但若其行为符合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关于妨害公务罪的规定,则应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

二. 适用情形

  • 情形一:行为人通过言语、动作等方式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职务,但并未实施任何暴力袭击行为。例如,行为人拒绝配合警察检查、拒绝提供身份证明等,但并未对警察进行物理攻击。在此情形下,行为人不构成袭警罪,但若其行为达到妨害公务的程度,则应以妨害公务罪定罪。
  • 情形二:行为人在非工作时间遇有紧急情况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警察实施非暴力性的阻碍行为。例如,警察在下班途中遇到紧急情况需要处理,行为人故意阻碍警察执行职务。虽然行为人未实施暴力袭击,但若其行为符合妨害公务罪的构成要件,也应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

三. 与其他法条的关系

  • 本条款与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关于妨害公务罪的规定紧密相关。在认定行为人是否构成妨害公务罪时,应综合考虑其行为是否阻碍了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并达到了妨害公务的程度。
  • 同时,本条款也与袭警罪的其他条款形成对比。例如,第一条明确了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构成袭警罪的情形,而第七条则明确了未实施暴力袭击行为时不构成袭警罪,但可能构成妨害公务罪。

我建议:在理解和适用本条款时,应准确把握袭警罪与妨害公务罪的界限,并根据行为人的具体行为、情节和后果进行综合判断。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