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回对判决书的上诉还是对案件的上诉 如何表述-畅军峰律师|法行宝
2025-09-26 行政纠纷

在表述撤回上诉时,应明确是撤回对判决书的上诉还是对案件整体的上诉,但通常这两者在法律实践中指向的是同一行为,即撤回针对原判决的上诉请求。不过,为了表述的精确性,我们可以从法律文书的严谨性角度进行区分和阐述。

  1. 撤回对判决书的上诉:

    • 这种表述侧重于强调上诉的对象是具体的判决书。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对一审法院作出的判决书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如果当事人决定不再继续这一上诉程序,可以提出撤回上诉的申请,此时可以表述为“撤回对(具体案号)判决书的上诉”。
    • 示例:上诉人XXX因不服XXX人民法院(具体案号)民事判决书,特此提起上诉。现因(具体原因,如双方达成和解、认为上诉无必要等),上诉人XXX决定撤回对(具体案号)判决书的上诉。
  2. 撤回对案件的上诉(实际指向撤回对原判决的上诉):

    • 在更宽泛的语境下,“撤回对案件的上诉”可能被理解为撤回针对整个案件(即原判决)的上诉请求。由于上诉通常是对一审判决的不服而提起的,因此撤回上诉实际上就是撤回对原判决的上诉。
    • 这种表述虽然略显宽泛,但在法律文书中,为了简洁明了,也可以采用。关键在于要明确撤回的是上诉行为,而非对案件本身的某种法律行动(因为案件本身并非上诉的对象,而是上诉所针对的法律文书——判决书的载体)。
    • 示例:上诉人XXX因与被上诉人XXX(具体案由)一案,不服XXX人民法院(具体案号)民事判决,提起上诉。现上诉人XXX决定撤回对该案的上诉。

法律建议:

  • 在撰写撤回上诉的申请书时,建议明确指出撤回的是“对(具体案号)判决书的上诉”,以体现法律文书的严谨性。
  • 同时,应简要说明撤回上诉的原因,如双方达成和解、认为上诉无必要或基于其他合法合理的理由。
  • 撤回上诉的申请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要求,如应在上诉期满前提出(若已过上诉期,则需考虑是否适用再审程序等其他法律救济途径)。

可能的法律后果:

  • 一旦撤回上诉的申请被法院准许,原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履行判决所确定的义务。
  • 若撤回上诉后,当事人又反悔或发现新的事实、证据,通常不能再就同一事项提起上诉,但可能依法申请再审或其他法律救济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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