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从新闻背景来看,云南航空产业投资集团工会开展的“网聚职工正能量 争做云南好网民”主题宣教活动中,网络诈骗防范宣传部分符合法定程序,且具有积极的社会意义和法律价值。
一、活动主体与指导单位合法性分析
- 活动主体合法:活动由云南航空产业投资集团工会主办,工会作为职工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有权依法开展各类职工活动,包括宣传教育活动。
- 指导单位权威:活动得到了云南省总工会和省网信办的指导。这两个单位分别代表工会系统和网络信息监管系统,具有高度的权威性和专业性,为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活动内容与法定程序分析
- 内容合法性:活动中的网络诈骗防范宣传,属于网络安全教育的一部分,旨在提高职工的网络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这种宣传内容不仅符合社会公德,也符合国家关于网络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 程序合规性:从新闻背景来看,活动以现场和网络直播的方式同步进行,邀请了昆明市反诈中心民警专家进行讲解,并现场演示了网络钓鱼攻击的常见手段与危害。这种宣传方式既广泛又深入,且程序上没有违反任何法律法规。
三、活动目的与法律价值分析
- 目的正当性:活动的目的是引导职工自觉做正能量的传播者,争做有高度安全意识、有文明网络素养、有守法行为习惯、有必备防护技能的“云南好网民”。这一目的与国家的网络安全战略和公民道德建设要求高度契合。
- 法律价值:通过宣传网络诈骗防范知识,活动不仅提高了职工的网络安全意识,也间接促进了网络空间的清朗和有序。这符合国家关于网络空间治理的法律法规要求,具有积极的法律价值。
四、类似活动的参考与借鉴
参考鄂托克旗总工会开展的“网聚职工正能量 争做北疆好网民”2025年网络安全周宣传活动,该活动同样聚焦职工群众网络安全需求,通过发放宣传品、讲解网络诈骗常见套路等方式,为职工群众筑起了坚实的网络安全“防火墙”。这种活动模式与云南航空产业投资集团工会的活动有异曲同工之妙,都体现了工会在网络安全教育方面的积极作用和法定程序。
五、建议与启示
- 持续开展:建议类似活动持续开展,形成常态化机制,以不断提高职工的网络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 创新形式:在宣传形式上可以进一步创新,如利用虚拟现实(VR)技术模拟网络诈骗场景,让职工在沉浸式体验中增强防范意识。
- 加强合作:加强与公安、网信等部门的合作,共同构建网络安全防线,为职工提供更加全面、专业的网络安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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