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追诉标准-陈京旭律师|法行宝
2025-04-09 刑事辩护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追诉标准主要包括数额标准和情节标准。

一. 数额标准

  1. 数额较大: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及相关司法解释,当行为人索取或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达到三万元以上时,即被认定为“数额较大”,应予立案追诉。这一标准为司法实践提供了明确的量化依据,确保法律的公正执行。

二. 情节标准

即便受贿数额未达到三万元的门槛,但若存在以下特定情节之一,同样应予立案追诉:

  1. 多次索贿:行为人多次主动向请托人索取财物,这种行为反映出行为人的主观恶性较大,即使单次数额不大,也应视为严重违法行为,予以立案追诉。
  2. 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此情节强调了行为对公共利益造成的损害后果,无论受贿数额多少,只要造成了实际损失,就应依法追究责任。
  3. 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利用自身影响力帮助他人获取职务上的晋升或岗位调整等不正当利益,这种行为严重破坏了社会的公平竞争秩序,也应予以立案追诉。

特殊情形: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但具有前述情节之一的,也应立案追诉。

综上所述,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追诉标准既严格又全面,旨在通过明确的数额标准和情节标准,准确打击此类腐败犯罪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司法机关会综合考量数额与情节等多方面因素,以确保打击的准确性和全面性。我建议,对于涉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行为,应及时收集证据,依法进行立案追诉,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法治秩序。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