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捷科技股东新工投减持股份 是否遵循了法定程序-张皓律师|法行宝
2025-09-23 公司事务

结论:根据现有公开信息,冠捷科技股东新工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南京机电的减持行为初步符合法定程序,但需进一步核查减持计划披露、减持方式合规性及信息披露完整性等关键环节。以下结合新闻背景及法律规定展开分析。

一、新闻背景核心事实梳理

根据公告,2025年9月1日至19日,持股5%以上股东南京新工投资集团(以下简称“新工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南京机电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合计减持4111.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1%。其中:

  1. 减持主体:新工投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南京机电未减持;
  2. 股份来源:2015年认购的非公开发行股份;
  3. 减持后持股比例:从18.91%降至17.999999%,触及1%整数倍权益变动;
  4. 减持方式:仅新工投通过大宗交易减持,未涉及集中竞价交易。

二、法定程序合规性分析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减持细则》”),大股东减持需遵循以下程序:

1. 减持预披露义务

  • 规定:大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无强制预披露要求,但需在减持后及时公告。
  • 新闻背景分析:公告未明确提及减持计划披露情况,但若新工投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则无需提前披露计划,仅需在减持后公告。需进一步核查公告是否包含减持时间、数量、价格区间等关键信息。

2. 减持比例限制

  • 规定:大股东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不得超过2%。
  • 新闻背景分析:新工投减持0.91%,未超过大宗交易2%的限额,符合比例限制。

3. 信息披露完整性

  • 规定:减持后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的,需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持股比例变动达1%的,需及时披露。
  • 新闻背景分析:减持后持股比例从18.91%降至17.999999%,触及1%整数倍,公告已披露权益变动,符合信息披露要求。

4. 一致行动人合规性

  • 规定: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其减持比例需合并计算。
  • 新闻背景分析:南京机电未减持,仅新工投减持0.91%,未超过一致行动人合并减持比例限制。

三、潜在合规风险点

尽管现有信息显示减持行为初步合规,但仍需关注以下风险:

  1. 减持计划披露缺失:若新工投实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告未明确),则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计划,否则构成违规。
  2. 大宗交易受让方限制:根据《减持细则》,大宗交易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股份。需核查受让方是否履行该义务。
  3. 股份来源合规性:减持股份源于2015年非公开发行,需确认该部分股份是否已解除限售,且减持行为未违反锁定期承诺。

四、法律建议

  1. 对上市公司:建议核查减持公告是否完整披露减持方式、数量、价格及受让方信息,避免因信息披露不完整被监管问询。
  2. 对股东:若未来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需严格履行预披露义务;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需确保受让方遵守6个月内不转让的限制。
  3. 对投资者:可关注公司后续公告,若发现减持行为存在违规(如未披露计划、超比例减持等),可向监管部门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利。

五、延伸思考:减持监管趋势与行业警示

近年来,监管部门对大股东减持行为的监管趋严,重点打击“利用信息优势精准减持”“通过协议转让规避限售”等违规行为。上市公司及股东需高度重视合规性,避免因程序瑕疵引发监管处罚或民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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