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受贿人藏过钱会怎么样-杨勇律师|法行宝
2025-09-21 刑事辩护

如果帮受贿人藏过钱,可能会构成共同受贿或者洗钱罪,具体取决于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和行为性质。以下从不同角度进行分析:

一、可能构成共同受贿

  1. 事前通谋:如果行为人与受贿的国家工作人员事先就请托事项、谋利情况、财物收受等进行了沟通联络,并共同实施了受贿行为,那么行为人将构成共同受贿。例如,行为人明知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事先约定共同收受财物,那么行为人将与国家工作人员共同承担受贿罪的刑事责任。

  2. 事中通谋:即使行为人事先未与国家工作人员就受贿事宜进行通谋,但在收受财物时与国家工作人员有沟通联络,且对收受财物的性质系贿款明知,也可能构成共同受贿。例如,行为人虽未参与请托人的请托及国家工作人员帮助谋利的过程,但在国家工作人员的授意下,帮助接收、保管受贿款,并明知该款项系贿赂款,那么行为人仍可能构成共同受贿。

    • 法律依据:根据相关司法实践,特定关系人与国家工作人员之间就受贿行为具有通谋,无论是事前通谋还是事中通谋,都可能构成共同受贿。这里的“通谋”指的是双方对于受贿故意的意思联络、沟通。

二、可能构成洗钱罪(但需谨慎认定)

  1. 主观故意:洗钱罪的主观故意是为掩饰、隐瞒贪污贿赂等七种上游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如果行为人明知钱款系贿赂款,但主观上并非单纯为了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而是与国家工作人员共同接收、占有、使用受贿款,那么行为人的行为可能超出洗钱罪的主观方面要件。

  2. 行为阶段:洗钱罪是在上游犯罪完成、取得或控制犯罪所得及其收益后实施的新的犯罪活动。如果行为人在上游犯罪实行过程中提供资金账户、协助转账汇款等帮助上游犯罪实现的行为,是上游犯罪的组成部分,应当认定为上游犯罪的共犯,而不能认定洗钱罪。例如,在受贿行为尚未完成时,行为人介入并帮助接收、保管受贿款,那么行为人的行为更可能是受贿行为的组成部分,而非洗钱行为。

    • 特殊情形:尽管如此,如果行为人确实是在受贿行为完成后,为了掩饰、隐瞒受贿所得的来源和性质而进行了一系列操作,如将受贿款转化为其他形式的资产或进行跨境转移等,那么行为人的行为可能构成洗钱罪。但这种情况较为少见,且需要严格的证据支持。

三、法律建议

  1. 立即停止:如果发现自己已经涉及帮助受贿人藏钱的行为,应立即停止该行为,并主动向相关部门说明情况。

  2. 配合调查:在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时,应积极配合,如实陈述事实,避免隐瞒或谎报。

  3. 寻求法律帮助:由于涉及刑事犯罪,建议尽快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自己的法律权利和义务,以及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帮助受贿人藏钱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可能构成共同受贿或洗钱罪,还可能对个人的声誉和未来产生严重影响。因此,务必遵守法律法规,切勿触碰法律红线。如果有任何法律问题或疑虑,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