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侵权责任13种类型有哪些
特殊侵权责任主要包括以下13种类型: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务侵权行为:指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的行为,对此应承担民事责任。
产品缺陷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产品的制造者和销售者因制造、销售的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从事高度危险作业(如高空、高速、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造成他人损害,作业人应承担民事责任,除非能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
污染环境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因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应承担民事责任。
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在公共场所、道旁或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未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应承担民事责任。
地上工作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建筑物或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其所有人或管理人应承担民事责任,除非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
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因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承担民事责任,除非能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或第三人的过错造成的。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其民事责任。
雇员受害赔偿纠纷: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承担赔偿责任。
雇佣人损害赔偿纠纷:雇佣人因其雇员在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而承担的赔偿责任。
堆放物品倒塌损害赔偿纠纷:因堆放物品倒塌造成他人损害,堆放人应承担民事责任。
防卫过当损害赔偿纠纷:因防卫行为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防卫人应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紧急避险损害赔偿纠纷:因紧急避险行为造成他人损害,避险人应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但避险行为是为了保护更大利益且在当时情况下别无选择时,可以免责或减轻责任。
这些特殊侵权责任类型在法律规定上有其特定的构成要件和责任分配原则,旨在更好地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并合理平衡各方责任。如有具体法律问题或需要更详细的解释,请直接向我咨询。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