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尽什么义务-姚敏利律师|法行宝
2025-09-19 合同纠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个人信息处理者承担着多项重要义务,这些义务旨在保护个人信息权益,规范个人信息处理活动,并促进个人信息的合理利用。以下是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尽的主要义务:

  1. 遵循基本原则:

    • 个人信息处理者必须遵循合法性、正当性、必要性和诚信原则来处理个人信息。这意味着处理活动必须合法,目的正当,仅收集实现目的所必需的最小范围信息,并以诚信的方式进行。
  2. 不得过度收集:

    • 收集个人信息应限于实现处理目的的最小范围,不得过度收集。处理个人信息时,应有明确、合理的目的,并与处理目的直接相关,同时采取对个人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
  3. 遵守“告知-知情-同意”规则:

    • 个人信息处理者在处理个人信息前,必须向个人充分告知处理的目的、方式和范围,确保个人在充分知情的前提下自愿、明确地作出同意。若处理目的、方式或种类发生变更,应重新取得个人同意。同时,个人有权撤回其同意,个人信息处理者应提供便捷的撤回方式。
  4. 禁止不提供个人信息就拒绝服务:

    • 个人信息处理者不得以个人不同意处理其个人信息或撤回同意为由,拒绝提供产品或服务,除非处理个人信息是提供产品或服务所必需的。
  5. 严禁“大数据杀熟”:

    • 个人信息处理者利用个人信息进行自动化决策时,应保证决策的透明度和结果公平、公正,不得对个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不合理的差别待遇。同时,应提供不针对个人特征的选项或便捷的拒绝方式。
  6. 敏感个人信息的特别保护:

    • 对于敏感个人信息(如生物识别、宗教信仰、特定身份、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等),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在履行“告知-知情-同意”原则的基础上,具有特定的目的和充分的必要性,并采取严格保护措施。处理敏感个人信息通常需要取得个人的单独同意。
  7. 承担“守门人”责任:

    • 对于某些大型平台或“守门人”角色,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建立健全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制度体系,成立独立机构进行监督,制定平台规则,明确平台内产品或服务提供者的个人信息处理规范和保护义务,并对严重违规者停止提供服务。
  8. 遵循过错推定原则:

    • 若处理个人信息侵害个人信息权益造成损害,且个人信息处理者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承担损害赔偿等侵权责任。

综上所述,个人信息处理者在处理个人信息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上述义务,以保护个人信息权益,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