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补借条但是一直没写,并不影响债权的存在,但可能影响债权的证明。具体分析如下:
一. 补借条的约定与债权的关系
- 债权的存在:即使双方约定了补借条,但实际上并未补写,这并不影响债权的实际存在。债权是基于双方的真实交易或借贷行为而产生的,不依赖于借条这一书面形式。
- 债权的证明:然而,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证明债权的存在可能会变得更加困难。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具有直接的证明力。没有借条,债权人可能需要依赖其他证据来证明债权的存在,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
二. 补借条的约定与诉讼时效的关系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包括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等。虽然补写借条本身并不直接构成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但如果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向债务人提出了补写借条的要求,并得到了债务人的同意或回应,这可以视为债权人向债务人提出了履行请求,从而可能导致诉讼时效的中断。
三. 应对建议
- 尽快补写借条:如果双方确实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且之前约定了补写借条,那么建议尽快补写,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作为将来可能发生的诉讼或仲裁的有力证据。
- 收集其他证据:如果补写借条存在困难或争议,债权人应尽快收集其他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
- 注意诉讼时效:债权人应关注诉讼时效的问题,确保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向债务人提出履行请求或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约定补借条但是一直没写并不影响债权的存在,但可能影响债权的证明和诉讼时效的计算。因此,建议债权人尽快与债务人协商补写借条或收集其他证据来证明债权的存在,并关注诉讼时效的问题。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