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再审申请一定会受理吗-李肖峰律师|法行宝
2025-09-17 行政纠纷

您好,关于您提出的“民事再审申请一定会受理吗”这个问题,我需要详细解释一下。

首先,民事再审申请并不是一定会被受理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等相关规定,虽然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有权向最高人民法院或相应的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也存在一些不予受理的情形。

具体来说,以下几种情况的民事再审申请,最高人民法院或相应的高级人民法院是不会受理的:

  1. 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
  2. 当事人将生效判决、调解书确认的债权转让后,债权受让人对该判决、调解书不服申请再审的案件;
  3. 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程序等非讼程序审理的案件;
  4. 再审申请被驳回的案件;
  5. 再审判决、裁定;
  6. 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不予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决定的案件。

除了上述不予受理的情形外,当事人的再审申请还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比如再审申请应当在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特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并且需要提交符合规定的再审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因此,民事再审申请并不是一定会被受理的,它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要求。如果您有具体的再审申请需求,建议您详细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确保您的申请能够得到正确的处理和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