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的构成区别-孙燕青律师|法行宝
2025-09-14 刑事辩护

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特殊累犯)的构成区别主要体现在犯罪主观方面、刑罚种类及执行情况、时间间隔以及犯罪类型四个方面,具体如下:

一、犯罪主观方面

  1. 一般累犯:要求犯罪分子所实施的前罪和后罪都是故意犯罪。这意味着,如果前后两罪或者其中一罪是过失犯罪,就不成立累犯。例如,甲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刑,出狱后又因交通肇事罪(过失犯罪)再次犯罪,由于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所以甲不构成一般累犯。

  2. 特别累犯:前罪和后罪都必须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等特定类型的故意犯罪。这三类犯罪都是严重危害社会安全和秩序的犯罪,且对犯罪的主观故意性有严格要求。

二、刑罚种类及执行情况

  1. 一般累犯:要求犯罪分子所犯的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后罪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这里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包括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如果前罪刑罚不符合要求,如被判处管制或拘役,则不构成一般累犯。

  2. 特别累犯:前罪被判处的刑罚和后罪应判处的刑罚的种类及其轻重不受限制。即使前后两罪所判处的刑罚种类不同,或者其中一罪所判处的刑罚较轻,也不影响特别累犯的成立。例如,己第一次犯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处拘役,第二次又犯危害国家安全罪应判处有期徒刑,也构成特别累犯。

三、时间间隔

  1. 一般累犯:后罪必须发生在前罪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5年以内。这里的“5年以内”的计算方法是从前罪执行完毕之日或者赦免之日起计算。超过5年的,不再构成累犯。

  2. 特别累犯:后罪可以发生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的任何时候,没有时间限制。也就是说,无论经过多长时间,只要再次犯上述特定之罪,都可能构成特别累犯。

四、犯罪类型

  1. 一般累犯:对犯罪类型没有特定要求,只要满足故意犯罪、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以及5年时间间隔等条件即可。

  2. 特别累犯:前罪和后罪都必须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等特定类型的犯罪。这是特别累犯与一般累犯在犯罪类型上的根本区别。

举例说明:

  • 假设乙因盗窃罪(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刑罚执行完毕后第4年又因抢劫罪(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由于乙的前罪和后罪都是故意犯罪,且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后罪也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同时后罪发生在前罪执行完毕以后5年以内,因此乙构成一般累犯。

  • 假设丙曾因参加恐怖组织活动(恐怖活动犯罪)被判刑,出狱后第10年再次实施恐怖袭击行为(恐怖活动犯罪)。由于丙的前罪和后罪都是恐怖活动犯罪,且不受时间限制,因此丙构成特别累犯。

综上所述,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在构成上存在多方面的区别。在处理相关案件时,应仔细分析犯罪分子的犯罪类型、主观故意、刑罚种类及执行情况以及时间间隔等因素,以准确认定是否构成累犯。如果您有进一步的法律问题或需要更详细的解释,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