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给取保候审的情形-孙燕青律师|法行宝
2025-09-13 刑事辩护

不予取保候审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 可能判处较重刑罚且社会危险性较大的情形:

    • 例如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及严重暴力犯罪(如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等)的嫌疑人。若他们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且社会危险性大,通常不予取保候审。这是因为这类犯罪嫌疑人再次犯罪或危害社会的风险较高,取保候审可能无法有效保障社会安全。
    • 举例:张某作为抢劫犯罪集团的主犯,多次组织抢劫,给社会造成恶劣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张某通常不会被取保候审。
  2. 存在实施新犯罪可能性的情形:

    • 如果犯罪嫌疑人有证据表明可能会再次实施犯罪,或与犯罪团伙保持密切联系,有继续犯罪的迹象,通常不被准予取保候审。这是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利用取保候审期间再次犯罪,危害社会安全。
    • 举例:李某曾因盗窃被判刑,出狱后不久又与盗窃团伙联系,准备再次作案。在这种情况下,李某申请取保候审很可能会被拒绝。
  3. 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现实危险的情形:

    • 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的嫌疑人,若取保候审可能对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造成重大风险,通常不予批准。这是因为这类犯罪对社会的危害极大,取保候审可能无法有效防止犯罪嫌疑人继续实施危害行为。
    • 举例:王某涉嫌参与恐怖活动,准备实施爆炸袭击。在这种情况下,王某显然不会被取保候审。
  4. 可能妨碍司法公正的情形:

    • 若犯罪嫌疑人有试图销毁关键证据、威胁证人改变证言、与同案犯串供等行为,或者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也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这是为了保障司法公正,防止犯罪嫌疑人干扰司法程序。
    • 举例:赵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在侦查阶段试图威胁证人改变证言。在这种情况下,赵某申请取保候审很可能会被拒绝。
  5. 身份不明或监管困难的情形:

    • 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犯罪嫌疑人,因无法确保其配合案件侦查和后续诉讼程序,通常不予取保候审。这是为了保障诉讼的顺利进行,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避法律责任。
    • 举例:一名犯罪嫌疑人被捕后,拒绝透露自己的真实姓名和住址。在这种情况下,该犯罪嫌疑人通常不会被取保候审。
  6. 其他特定情形:

    • 包括被羁押并已侦查终结的案件,若案情复杂、取证困难、罪行特别严重,需要继续羁押以进行审查起诉、提起公诉和审判的;提请批准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案件;违反取保候审规定情节严重的,或无法提出保证人且不交纳保证金的;以及其他不宜取保候审的情形,如社会危险性大、有一定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但无法查明身份的等。

法律建议:

  • 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人涉及刑事案件,并希望申请取保候审,建议先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不予取保候审的情形。
  • 在申请取保候审时,应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案件情况,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和审查。
  • 如果对不予取保候审的决定有异议,可以依法提出申诉或复议。

可能后果:

  • 如果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而被拒绝,犯罪嫌疑人可能需要继续羁押在看守所,等待案件的进一步审理。
  • 在羁押期间,犯罪嫌疑人应遵守看守所的规定,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以争取从轻处理或减轻刑罚。

希望以上解答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任何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建议,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