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驾驶人因特定交通违法行为将被记6分,这些行为主要包括超速行驶、超载、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不避让校车、违反交通信号与标识以及其他违反交通安全规定的行为。以下是对这些违法行为的详细归纳:
超速行驶
- 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超速:校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若超过规定时速但未达20%,将被记6分。例如,限速80公里/小时的路段,校车行驶速度在80-96公里/小时之间即属此情形。
- 其他道路超速:在非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的道路上,校车行驶速度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但未达到50%,同样会被记6分。如限速60公里/小时的路段,校车行驶速度在72-90公里/小时之间即符合此项记分规定。
超载
- 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但未达到20%的,将被记6分。这表示校车在载人时应严格遵守核定的载客数量,超出部分即使不多也将受到严厉处罚。
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
- 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而驾驶校车的,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一次即记6分。这强调了校车驾驶人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以确保学生的安全出行。
不避让校车
- 其他车辆在遇到校车时应按规定避让。不遵守此规定者,同样会被记6分。这一规定强调了校车在道路上的优先权,以保障学生的安全。
违反交通信号与标识
- 闯红灯:校车驾驶人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信号灯指示。若违反信号灯规定(如闯红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一次记6分。
- 不按规定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标志灯或更改行驶路线:校车应按规定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标志灯,并严格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未履行这些规定者,将被记6分。
- 不按规定停靠:校车上下学生时,必须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随意在非停靠站点让学生上下车者,将被记6分。
其他违反交通安全规定的行为
- 使用校车标牌等标识不当:当校车未运载学生上路行驶时,不得使用校车标牌、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违规使用者,将被记6分。
- 连续驾驶超时未休息:为防疲劳驾驶,校车驾驶人连续驾驶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者,也将被记6分。
法律建议:
- 校车驾驶人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特别是要保护学生的生命安全。
- 一旦发生上述任何交通违法行为,都将面临扣分、罚款等严厉处罚。因此,校车驾驶人应时刻保持警惕,规范自己的驾驶行为。
- 若对具体交通违法行为或记分规定有疑问,建议直接咨询我,以获取更详细和准确的法律信息。
法律依据:
-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条明确规定了机动车驾驶人因特定交通违法行为一次记6分的情形,其中包括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