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下来了对方不履行我起起诉需要准备什么材料-袁满律师|法行宝
2025-09-10 合同纠纷

若判决书已生效而对方不履行,您需要准备以下材料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 强制执行申请书
    需明确写明申请人与被执行人的基本信息(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址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案号及内容、执行请求(如要求支付金额、返还物品等)、事实与理由(重点说明对方未履行义务的情况)。
    注意:申请书需由申请人本人签字或盖章,若为法人需加盖公章。

  2. 生效法律文书原件及复印件
    提供已生效的判决书原件(法院留存联)及复印件(需与原件核对无误)。若判决书为二审生效,需同时提交一审、二审判决书及二审法院的生效证明(通常由二审法院出具)。

  3. 申请人身份证明

    • 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需与原件核对);
    • 法人/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4. 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可选但建议提供)
    如银行账户信息、房产/车辆登记信息、股权信息等。若暂时无法提供,可申请法院调查,但主动提供线索能加速执行进程。

  5. 其他辅助材料

    • 若申请执行前已进行财产保全,需提交保全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
    • 若涉及代位执行或参与分配,需提交相关申请及证据材料。

操作流程提示:

  • 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为2年(自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最后一日起计算),逾期可能丧失申请权;
  • 材料提交后,法院会在7日内审查并决定是否立案,立案后将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限期履行;
  • 若被执行人仍不履行,法院可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财产等措施,甚至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

建议:

  • 执行阶段需密切关注被执行人财产变动,若发现转移财产等行为,可立即向法院举报;
  • 若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可申请法院中止执行,待发现财产后恢复执行。

如有具体材料准备或流程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我会结合您的案件细节进一步指导。